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實施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動態計價管理的公告
發布時間:2020-04-01 09:41:33
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實施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動態計價管理的公告
〔2020〕第11號
為提高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安全文明施工水平,保障安全生產形勢平穩,有效落實財政部、安全監管總局《企業安全生產費用提取和使用管理辦法》(財企〔2020〕16號)、建設部《建筑工程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用及使用管理規定》(建辦〔2005〕89號)等文件要求,現就實施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動態計價管理公告如下:
一、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的計列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作為不可競爭費用,在編制招標控制價和投標報價時,按照《江蘇省建設工程費用定額》(2014年)、《省住房城鄉建設廳關于調整建設工程按質論價等費用計取方法的公告》(〔2018〕第24號)的標準足額計列。
二、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的支付和使用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的總費用,以及費用預付、支付計劃和使用要求、調整方式等內容由建設單位與施工企業在施工合同中約定;合同對費用預付、支付計劃未作約定或約定不明的,按照建設部《建筑工程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用及使用管理規定》(建辦〔2005〕89號)“合同工期在一年以內的,建設單位預付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項目費用不得低于該費用總額的50%;合同工期在一年以上的(含一年),預付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用不得低于該費用總額的30%,其余費用按照施工進度支付”的規定支付。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由施工企業負責使用,并執行建設部《建筑工程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用及使用管理規定》(建辦〔2005〕89號)“確保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專款專用,在財務管理中單獨列出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項目費用清單備查”的規定。
三、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的監督檢查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加強對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具體監督檢查工作由各地安全監督機構通過“雙隨機”抽查、日常巡查、專項檢查等方式進行。每個工程項目在建設周期內監督檢查的次數不超過3次,各地實施監督檢查的項目比例不低于20%。監督檢查應當主要安排在項目危大工程實施階段,一般以工程時序進度的20%、60%左右階段為宜,實施監督檢查的人員不少于2人。監督檢查的內容見《江蘇省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監督檢查表》(附件)。監督檢查結果應當告知被檢查的施工企業、監理企業和建設單位,抄送同級造價管理機構,并予以公開。
四、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的結算
國有資金投資占控股或者主導地位的項目監督檢查中存在問題的,在工程結算時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按照《江蘇省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監督檢查表》予以扣減。非國有投資資金為主的項目可以參照執行,合同有約定的按照合同約定執行。各級造價管理機構在建設工程造價咨詢質量“雙隨機”檢查中,發現國有資金投資占控股或者主導地位的項目未按照規定進行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扣減的,要及時告知項目財政主管部門。
五、執行時間和適用范圍
本公告自公布之日起實施,適用于公告實施后發布招標文件的依法必須招標項目或簽訂施工合同的非招投標項目。
各地可根據本公告結合實際制定實施細則。
附件:江蘇省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監督檢查表
江蘇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20年3月23日
附件: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實施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動態計價管理的公告